哪些人員不能錄用為公務員 經驗 關注:2.53W次 根據《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標籤: 錄用 公務員 人員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mo/jingyan/2zo33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