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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成立後誰有權解除合同

保險合同成立後誰有權解除合同

保險合同成立後保險公司和投保人都有權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27條第1款、第2款,未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外,不退還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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