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國法律都有對於職業病預防方面的規定,一般來説,凡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疾病才能稱為職業病。職業病的診斷,一般由衞生行政部門授權的,具有一定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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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職業病包括以下幾個種類:塵肺病以及其他呼吸道疾病,如哮喘、棉塵病;職業性皮膚病,如白斑;職業性耳鼻口腔疾病,如爆震聾;職業性眼病,如白內障;職業放射性疾病,如放射性腫瘤;職業性化學中毒,如鉛及其化合物中毒;職業性傳染病,如炭疽;物理因素導致的職業病,如中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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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粉塵類:(一)矽塵(遊離二氧化硅含量超過10%的無機性粉塵)可能導致的職業病:矽肺(二)煤塵(煤矽塵)可能導致的職業病:煤工塵肺(三)石墨塵可能導致的職業病:石墨塵肺(四)炭黑塵可能導致的職業病:炭黑塵肺(五)石棉塵可能導致的職業病:石棉肺(六)滑石塵可能導致的職業病:滑石塵肺(七)水泥塵可...
- 30040
- 1、職業史、既往史;2、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4、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5、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須的有關材料等材料,要證明存在勞動關係,而這些材料很多都在用人單位的手中,沒有材料這些職工是無法進行塵肺病診斷的。不過新修改...
- 22864
- 得了職業病應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傷殘等級,並與所在單位聯繫,依法享有職業病治療、康復以及賠償等待遇。用人單位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
- 4534
- 1、塵肺。有硅肺、煤工塵肺等。2、職業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內照射放射病等。3、職業中毒。有鉛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4、物理因素職業病。有中暑、減壓病等。5、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有炭疽、森林腦炎...
- 23217
- 1、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職業病患者的勞動者;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須是國家公佈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法律依據】《職業病防治...
- 29507
- 粉塵引起的職業病危害有破壞人體正常的防禦功能、引起肺部疾病、皮膚乾燥等,能夠長時間懸浮於空氣中的固體微粒,再生產過程中行程的粉塵稱為生產粉塵粒徑範圍通常在1-10μm,區別在於粉塵可被吸入呼吸系統,其中的少部分能進入到肺泡區,勞動者長期反覆接觸一定量的生產性粉塵可...
- 6046
- 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的程度,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分為一般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和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一、可能產生放射性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二、可能產生在《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GB5044-85)中危害...
- 5697
- 職業病的鑑定,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當事人如果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向職業病診斷機構所在地區級衞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
- 15462
- 職業病評定六級,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
- 15131
- 職業危害因素按其來源可分為以下三類:(一)生產工藝過程中的有害因素1、化學因素:包括生產過程中的許多化學物質和生產性粉塵。2、物理因素:包括異常氣象條件、異常氣壓、噪聲、振動、非電離輻射、電離輻射等。3、生物因素:如炭疽桿菌、布氏桿菌、森林腦炎病毒等傳染性病源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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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用人單位應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在一年內申請。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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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將每年4月的最後一週至5月1日國際勞動節(4月25日至5月1日)定為全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是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入宣傳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推動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保障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權...
- 12140
- 職業病工傷醫療待遇:被確診的職業病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用人單位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應當給予...
- 14613
- 工傷認定的申請有時間限制,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
- 13336
- 職業病鑑定是指職業病診斷委員會按照相關標準對當事人是否患有職業病進行的鑑定。職業病鑑定費用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職業病防治法》第46條的有關規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應當按照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頒佈的職業病診斷標準和職業病診斷、鑑定辦法進行職業病診斷鑑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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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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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法律規定,“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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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職業病診斷的方式是:1、申請提交職業病診斷申接觸情況表,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申請診斷;2、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3、如符合受理條件可受理立案併發出職業病診斷受理通知書;4、由職業病診斷機構組織3名以上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執業醫師集體診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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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病死亡算工亡。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職業病致死。工亡屬於工傷範疇,工亡的法律意義:職工因工死亡後,其直系親屬依法享受工亡待遇。工亡的認定:工亡由勞動部門依法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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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定職業病的程序為:1、勞動者或用人單位提出職業病鑑定申請,同時提供職業史、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作業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等材料;2、相關部門受理申請;3、鑑定機構到現場進行調查取證;4、鑑定醫師根據臨牀檢查結果,對照受理或現場取證...
- 27098
- 職業病職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可主動辭職,但如果是員工自己自離或主動辭職,公司可要求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公司存在法定過錯或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協商解除合同,可依法委託律師提起勞動仲裁和勞動訴訟,要求被迫辭職、公司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和其他損失。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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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根據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決定》修正)共七章九十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前期預防第三章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第四章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第五...
- 12974
- 職業病是指在企業或者單位掙取勞動報酬時,因工作原因而引起的疾病,屬於社會保險中的工傷。但是職業病是需要第三方機構來鑑定的,在商業保險中,職業病屬於健康險的一種,如果被保險人從事的是高危行業,那麼保險公司會先鑑定是否能保。職業病需要注意一下情況:第一是職業病是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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