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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是指什麼

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是指什麼

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指出租人在租賃合同的有效期限內出賣租賃物時,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於其他購買人購買租賃物的權利。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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