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是指什麼 經驗 關注:2.07W次 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指出租人在租賃合同的有效期限內出賣租賃物時,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於其他購買人購買租賃物的權利。【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標籤: 權是 優先購買 承租人 房屋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9gz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