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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不成立勞動關係的情形有哪些

雙方不成立勞動關係的情形有哪些

1、全日制的在校學生。

2、退休人員。

用人單位聘用上述兩種人時,無論簽訂的是聘用協議還是勞動合同,都只能按民事聘用關係處理,而不能按勞動關係處理。

【法律依據】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標籤: 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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