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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英国责任内阁制

历史英国责任内阁制

责任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内阁一般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几个政党联盟的领袖人物组成,其首脑称总理或首相,阁员叫部长或大臣。内阁作为政府机构始于英国,它是由英国国王的最高咨询机关演变而来。该词后来被其他国家采用,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名称和组织形式。

内阁总理或首相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对议会而非对总统负责。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复议一次。总理对总统要办的事项如不同意,可以驳回。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内阁总理签署才能生效。内阁既参与立法,又负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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