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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证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遗嘱的注意事项有: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法律依据】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标签: 公证 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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