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知馆 >

经验

>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情形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9、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10、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标签: 视同 增值税 销售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jingyan/r1p08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