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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休谟的不可知论

简述休谟的不可知论

世界上存在的只有心理的知觉、感觉,此外是否有真实的存在,是不可能知道的,休谟的这种观点被称为“不可知论”。

这种不可知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物质对象和上帝是否存在不可知,休谟把认识完全局限在经验的范围内,认为人不仅不能感知和证明物质实体的存在,也不能感知和证明精神实体包括上帝的存在,他坚持感性知觉是认识的唯一对象,而对感觉之外的任何存在持怀疑态度;二是关于经验之间因果关系是否存在不可知,休谟认为因果关系的存在是非理性的,因为归纳得不出普遍必然规律,他对外部世界的客观规律性和因果必然性持否定态度,认为因果联系只是由于印象出现先后而形成的一种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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