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法人住所是如何确定的 经验 关注:3.03W次 公司住所确认的大原则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法》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民法总则》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标签: 总则 民法 住所 法人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jingyan/88oe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