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性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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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寻衅滋事主体是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上故意,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追求精神刺激,侵犯客体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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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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