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賣淫嫖娼行為 經驗 關注:1.23W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標籤: 賣淫嫖娼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vgvl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