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期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經驗 關注:1.83W次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標籤: 年期 法律 土地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q4q7m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