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知知館 >

經驗

> 離婚冷靜期怎麼操作

離婚冷靜期怎麼操作

離婚冷靜期怎麼操作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施後,協議離婚有30天冷靜期,是不能當天拿證的。

《民法典》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雙方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冷靜期過完後的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所以,如果30天滿了,自第31天開始至第60天,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局去申請領離婚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標籤: 冷靜 離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p5qq7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