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暫時是指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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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暫時沒有固定時間,一般“暫時”的意思就是在無法達成“正式”的事由消失之前保持暫時的狀態。
根據《民法通則》第154條規定
民法所稱的期間按照公曆年、月、日、小時計算。規定按照小時計算期間的,從規定時開始計算。規定按照日、月、年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天不算入,從下一天開始計算。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
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
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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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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