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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國農民階級的侷限性

近代中國農民階級的侷限性

1.經濟:小生產著自私、狹隘的特性。 缺乏合作,我國封建社會以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為基礎。農民階級所代表的小農經濟,以家庭為生產單位,對外界的需求和交流較少,且任何一個勞動力都可以獨立完成勞動過程,對分工協作的需求也很少,這就造成中國農民階級的封閉、保守、落後的本性,從而也就缺乏合作精神。

2.政治:不是新生產力的代表。 太平天國時期並沒有出現先進階級及其政黨,有的只是農民階級,而農民階級本身並不代表先進生產力,提不出正確的革命綱領。它在取得一定程度的勝利之後,暴露出難以克服的矛盾,重蹈封建主義的覆轍。另外,《天朝田畝制度》中規定平分土地、財產共有,這樣的絕對平均主義完全脫離現實,當然是無法實現的。後期頒佈的《施政新篇》雖然體現了資本主義的發展要求,但也超越了歷史發展階段,而且又缺乏實施的社會條件,也沒能發揮作用。這些都是農民階級的侷限性在政治上的表現

標籤: 農民階級 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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