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債務清償的順序是什麼
- 經驗
- 關注:1.75W次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應按下列順序清償:
1、合夥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
2、合夥企業所欠稅款;
3、合夥企業的債務;
4、退還合夥人的出資。
【法律依據】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合夥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九條規定,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規定,合夥人由於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klp00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