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醉駕開除不合理是否有規定 經驗 關注:6.74K次 根據我國的教師資格條例,教師醉駕是可以對教師進行開除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標籤: 醉駕 開除 不合理 教師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k3785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