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徵收補償費歸誰 經驗 關注:3.08W次 歸承包地經營權人,土地承包經營權沒有發生轉移。《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9條規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者出租給第三方,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不變。該條法律表明,作為承包地經營權人,將承包田轉包給他人後,土地承包經營權沒有發生轉移。 標籤: 承包地 歸誰 補償費 徵收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e81k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