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變更書需要兩份嗎 經驗 關注:1.83W次 勞動合同變更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標籤: 勞動合同 變更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e75pj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