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分為哪些 經驗 關注:2.9W次 根據《刑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附加刑的種類如下:(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標籤: 刑罰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e5zdl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