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怎麼辦 經驗 關注:3.91K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30條規定,屬於本條例範圍內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對仲裁裁決不服,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標籤: 裁決 仲裁 不服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e59k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