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立案代理人具體有哪些 經驗 關注:8.86K次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58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標籤: 民事訴訟 代理人 立案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9zk60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