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知知館 >

經驗

> 求大神解讀刑法238條第2款

求大神解讀刑法238條第2款

求大神解讀刑法238條第2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款與第二款分別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標籤: 大神 刑法 解讀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6vopr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