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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協議簽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實習協議簽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實習協議簽訂的注意事項有:

1、實習期間簽訂的實習合同一般認為是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

2、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平等民事主體間的關係,而非具有不平等性的勞動關係;

3、如果違約的話要承擔的是民事責任,而非勞動法上的責任;

4、實習津貼可以雙方協商,不需遵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標籤: 實習 簽訂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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