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什麼合併 經驗 關注:1.61W次 公司合併有以下原因:(1)擴大經營規模。(2)提高經濟效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標籤: 合併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6dj7g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