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知知館 >

經驗

> 離婚管轄權規定是怎樣的

離婚管轄權規定是怎樣的

離婚管轄權規定是怎樣的

離婚管轄權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標籤: 管轄權 離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5zqrz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