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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協議有效條件是什麼

夫妻離婚協議有效條件是什麼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離婚的意思表示真實,且就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子女撫養達成一致;

3、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禁止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4、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標籤: 離婚 夫妻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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