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什麼情況下可以簽訂勞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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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勞務合同的主要情況是,不具備勞動合同主體資格的人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已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退休返聘人員;已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兼職人員;企業內退人員等。如與以上人員建立勞動關係,就只能籤立勞務合同。臨時用工也可以是勞務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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