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所有的房子離婚怎麼分配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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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所有的房屋在離婚時應當歸為一方所有,不可以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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