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過錯方認定表現形式有哪些 經驗 關注:2.13W次 離婚過錯方認定的表現形式有:(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五)有酗酒、吸毒、賭博燈不良惡習的。【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行為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一方可以申請過錯方給付精神損害賠償。 標籤: 過錯方 表現形式 離婚 認定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3l0j9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