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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1、約定工資不同:勞動合同約定的是工資,國家有最低工資的限定,不能低於最低工資,同時,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5000元為起徵點。而勞務合同是勞務費,國家沒有最低限額的規定,同時,勞務費按勞務所得繳稅。

2、繳納社保不同:勞動合同企業要繳納政府規定的五險一金等,並承擔勞動風險。勞務合同無需為勞動者繳納社保,並不對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風險負責,由提供勞動的勞動者自行負責。

3、賠償方式不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求提前申請或通知,企業解除時,要給勞動者相應的賠償。而勞務合同可隨時協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條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

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於合同法以及民法總則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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