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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生效時間

農村合作醫療生效時間

農村合作醫療的生效時間是從辦理參保手續的第二年的1月1日起至該年度的12月31日止。

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中國農村社會通過集體和個人集資,用以為農村居民提供低費的醫療保健服務的一種互助互濟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以年度為單位辦理參合手續。

並且在同一個繳費年度內享受該年度的合作醫療報銷待遇。所以,農村合作醫療交完相關費用後,從下一年的1月1日開始生效,而不是當天繳費當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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