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效判決又稱“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法院就訴訟案件的實體問題所作的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決定。一般是在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後即生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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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審判決流程如下:1、傳喚當事人,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出庭參加訴訟。2、查明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3、核對相關參加庭審人員的信息。4、全面調查案件事實,審查和核實各種證據。5、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進行法庭辯論。6、宣告判決。宣判後,10日內向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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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雙方當事人如不服仲裁裁決,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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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審是否會對一審判決結果做出改變,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符合法定條件時,二審可能會改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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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審判決生效後應當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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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我國相關規定,離婚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一樣,當事人對法院做出的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規定的上訴期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是如果錯過了上訴期,就不能再上訴了。因此,在上訴期內,一審判決離婚的,是能夠上訴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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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一審判決不服上訴的程序如下:1、離婚案中,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15日之內上訴,向原審法院或者上級法院提交上訴狀。2、但是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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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案件一審判決生效時間是:自當事人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判決書生效。【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
- 31011
- 可以申請再審。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當事人對於生效的法院民事判決不服的,不管是一審判決還是二審判決,都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但是再審申請應該在法院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內提出;如果屬於《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則應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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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會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內通知。【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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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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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的15天以後生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期間是15天,因此一審判決書的生效時間是在上訴期過了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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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期間是15天,因此一審判決書的生效時間是在上訴期過了之後,也就是判決的15天以後生效。如果對方沒有上訴,則過了15天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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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審法院當庭作出判決時,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即原一審法院判決生效。未當庭判決的,二審法院的判決書送達之日,判決才生效。二審法院判決維持原判,二審送達之日生效,即原一審法院判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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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審要區分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刑事訴訟法,第二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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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二審的判決結果什麼時候下達,《民事訴訟法》第176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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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審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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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這個問題,法律及司法解釋沒有明確的規定,有的二審法院直接送達,有的委託一審送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四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宣告判決可以自行宣判,也可以委託原審人民法院或者當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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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審案件開庭後何時下判,這和普通審判一樣法律沒有規定具體時間。法律上儘管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時限,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時限。如果再審按一審程序審理,並適用簡易程序的話,從立案起三個月內判決。如果按普通程序的話,立案後六個月內判決。如果再審按二審程序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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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審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終結後就刑事案件的實體問題作出判決時所製作的法律文書。一審刑事判決是第一審人民法院依法對偵查、起訴、審理的刑事案件所作出的結論。人民法院製作的一審刑事有罪判決書,對被告人來説,是關係到生殺予奪、人身自...
- 15180
- 關於法院判決的結果,在一個月左右就能夠進行判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無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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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審判決,是指法院對案件的最後一級判決。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審就是終審。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也是終審。【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8條規定:“第二審的判決、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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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審案件開庭後多久判決,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第...
- 5929
- 如果案件沒有生效不可以申請,只有判決生效之後才可以申請抗訴。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審理要求的訴訟活動。在我國,抗訴是法律授予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行使的一項法律監督權。2012年8月31日修改,2013年1月1日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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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審判決是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或抗訴的案件所作的判決。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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