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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商業銀行理事長與行長職責

農村商業銀行理事長與行長職責

農村商業銀行理事長職責是主持職員代表大會,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理事會報告;簽署本行股權證書和簽發理事會決議;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以及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由理事會授予的職權等。

農村商業銀行行長職責是負責銀行的全面管理,包括日常業務活動、銀行資源的有效使用、成本控制、銷售工作,以達致銀行的既定指標;以及按照總行及分行的方針政策,制訂銀行年度營運、營銷工作計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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