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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甲乙丙級什麼意思

公務員考試甲乙丙級什麼意思

吉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採取分級考試的形式進行。報考省直、市(州)直機關(含長春市所轄區)和選調生職位的考試級別為甲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甲、《申論》甲。

報考縣、市、區機關、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及省和市、州直駐本級政府所在地之外縣、市機關單位的考試級別為乙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乙)、《申論》(乙)。

報考鄉鎮機關錄用優秀村幹部和街道辦事處錄用優秀居委會幹部職位的考生,考試級別為丙級,筆試科目為《申論》丙和《農村工作常識》或《街道工作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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