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委託代理人是誰 經驗 關注:1.07W次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標籤: 民事訴訟 代理人 委託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v87ov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