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補償標準是是多少 經驗 關注:1.86W次 違建拆除不予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標籤: 違章建築 補償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mr67v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