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離婚如何提起訴訟 經驗 關注:1.19W次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標籤: 異地 訴訟 離婚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md7zp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