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村集體資金是貪污嗎 經驗 關注:6.51K次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村幹部不屬於國家機關人員,此種情況下不構成貪污。但是對方這種侵佔村集體資金行為可以構成侵佔罪。 標籤: 貪污 侵佔 集體 資金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g27km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