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建房人均面積標準 經驗 關注:5.3K次 農村建房用地標準不是按人均面積計算,而是按户均面積計算:(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標籤: 建房 人均 農村 面積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64r9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