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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土地使用證過期了還要錢嗎

我國對土地使用證過期了還要錢嗎

我國對土地使用證過期了還要錢,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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