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试用期辞职工资的规定 经验 关注:2.72W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标签: 试用期 劳动法 辞职 工资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zh-sg/jingyan/zjke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