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承诺的期限起点是怎样的 经验 关注:8.83K次 根据《合同法》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标签: 起点 期限 合同 承诺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zh-sg/jingyan/7e9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