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督抚制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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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督抚制度的作用:
1、监察地方;
2、以文制武。明初,武臣的权力很大,为防其专擅,多用文臣监督、牵制;
3、协济地方、加强镇压。
督抚制度,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督抚,是总督和巡抚的合称。督抚制度是由中央向地方派驻特官而逐渐演变成的一种有地方官特色的政治制度。明代,督抚始终以中央特遣官的身份出现,并逐渐向地方官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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