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對關聯交易是怎麼規定的 經驗 關注:9.31K次 《公司法》禁止關聯交易,第二十一條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標籤: 公司法 關聯 交易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v4p86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