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可以分割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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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不可以分割財產,除非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可以分割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四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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