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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條件有哪些呢

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條件有哪些呢

有下列三種情況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第一、女方在懷孕期間,是指女方從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時間;

第二、分娩後一年內,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內不能提出離婚;

第三、女方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即從女方流產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標籤: 男方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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