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種情況下不能適用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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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適用善意取得的情況有:
1、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動產;
2、須經登記才能轉讓所有權的動產;
3、被查封的財產;
4、盜竊物和遺失物。
【法律依據】
根據《物權法》第106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標籤:
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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