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知知館 >

經驗

> 宋朝時設的三司有哪些職責

宋朝時設的三司有哪些職責

宋朝時設的三司有哪些職責

三司使是宋朝時為制約宰相,設該職管理財政,分割宰相的財權,具體職責如下:

1、 鹽鐵司:主管鹽、鐵、茶專賣及徵税的使職。鹽指食鹽的生產及專賣。鐵泛指礦冶,包括銀、銅、鐵、錫的徵税。鹽鐵使後與轉運使合為一職,稱鹽鐵轉運使;

2、 度支司:軍國用度的收支,籌劃財源,調撥物資,量入為出,掌握經費;

3、 户部司:管理全國疆土、田地、户籍、賦税、俸餉等事宜。

標籤: 三司 時設 宋朝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og6d28.html